六、发证机关:原“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”(现已并入“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”)-安全的外汇交易平台接收民众存款;发放短期、中期和永恒贷款;料理邦表里结算;料理单子承兑与贴现;发行金融债券;代剪发行、署理兑付、承销政府债券;营业政府债券、金融债券;从事同行拆借;营业、署理营业外汇;从事银行卡营业;供给信用证任职及担保;署理收付款子及署理保障营业;供给保管箱任职;经相合禁锢机构照准的其他营业。
六、发证陷坑:原“中邦银行保障监视处理委员会”(现已并入“邦度金融监视处理总局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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